中国香港公司长期不办理年审被除名,恢复正常需要多少费用中国香港公司恢复分为两种,一种是根据新《公司条例》(*622章)*15部*4分部(被除名或撤销注册而解释)订立以行政方式,将已在公司登记册剔除名称的公司恢复注的程序;另一种是以撤销注册方式而解散的本地公司恢复,本文主要就种公司恢复注册的申请作主要介绍。 行政方式恢复中国香港公司的概念 因被注册处长剔除注册而解散的本地公司,如符合载于新条例*761条的以下条件,可申请以行政方式恢复注册。 一、行政方式恢复中国香港公司的条件 1、 在申请提出时,并在该公司的名称从公司登记册剔除前的6个月内的任何时间,该公司在中国香港设有营业地点; 2、申请人须已向处长交付有关文件,以使处长备存的纪录能反映该公司的新情况; 及 3、处长认为合适而附加的任何其他条件。 4、申请须是由中国香港公司的董事或成员提出 5、申请须在解散日期后的20年内提出。 二、中国香港公司恢复办理的时间:简单的3-5个月,复杂的9-10个月 三、恢复中国香港有限公司需要准备哪些资料: 1、中国香港公司的基本资料(公司注册证书CI、商业登记证BR、法团成立表格NNC1或周年申报表NAR1,公司章程1本,印章1个)。 2、如果需要恢复公司银行账户,则需要提供银行账户余额等信息。 四、恢复中国香港公司所需费用: 1、律师费 2、申请恢复公司文件费 3、补交年审费(若年审**期的还有商业登记证、周年申报表罚款费用) 4、补办税表(公司如果注销时间长,需要到税务局补税务,补到税表及时处理税务事宜)